(一)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优先);
(二)专业:
1.语文教师专业以汉语言文学专业为主,并具有胜任小学低段跨学科教学的能力。有一定特长的教师优先录取。
2.艺体学科教师需具有较强的专业特长能力,具有胜任小学低段跨学科教学能力者优先录取;音乐专业具备舞蹈专业特长能力者优先录取。
(三)年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年龄在35岁以下的优秀在职教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从教经验:不限,但包班教师同等条件下具有丰富的从教经验且有一定班主任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资格及专业能力:必须具备符合对应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普通话语言能力需在二级甲等以上,英语教师需专业八级。